约定租赁三年机器设备的租金,可否一次性税前扣除?

2025-04-03 1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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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今年,我公司租用了另外一家公司的机器设备,约定租期是三年,租金是30万元,一次性付清。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为租赁设备所支付的租金是不是在本年度就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专业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同时,该条例第九条还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您公司一次性支付的三年的机器设备租金,不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而是要按照三年的租赁期限均匀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