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法院发送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该接收,否则法院没法处理双方的纠纷。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官认为必须追加的第三人,当事人应当追加;2、当事人不愿意追加的,法官有权依法追加;3、追加的当事人是与本案有关联的,不追加,将无法查清本案的事实;4、原告因为法官追加了第三人而不接受法律文书,法院可以留置送达;5、原告因为法官追加了第三人而不按照传票规定时间前往出庭,本案可按照撤诉处理。以上知识希望对提问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