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由原深圳市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身为原深圳市劳动局)合并而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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