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科目。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说明】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
1);11月份发生的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在12月份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缴清,欠税每天要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12月份的进项税额不能用以抵扣11月份已发生的应交税款,既是你申请了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报告也是没有用的,税务部门是不可能审批的。请不要空想了,还是及时交清税款为好。
3):12月份的进项税款如当月抵扣有余可以留在以后抵扣,只要真实申报税务部门会理解的;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