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够呛。首先你不是正式职工,到底试用工享不享有带薪年假不同公司因为工作性质不同,可能不一样。而且你所在公司完全可以用试用工不享有带薪年假等等借口推脱不给你。所以你最好先问清楚公司管工资这一块的人,试用工不享这7天也没那个回去上工的必要了。虽说是你正当的权利,但为了7天工资闹到主管部门费时费力等等下来不合算。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规定请在百度查看新劳动法,上面都有明确规定的
亲 别做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