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参考资料来源: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
这个就是需要律师去做的事情了,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监督侦查机关的办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会见嫌疑人。
没有尽快的办法又像是现在打黑的这个社会只要期满了才能出来再想的办法再赢的门子都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