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已经上班提供劳动的期间,工作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其拒绝支付的,你可以想劳动监察提出举报投诉。同时现实中,你需要注意:
1. 有否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如工卡等;
2. 你是否知悉该公司的真实名称。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企业也有一个月的和缓期,只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就不算违法。
但是若是不发公司,企业就违反规定了,碰到此类劳动争议,建议:
1.到单位所在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2.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想了解更为具体的,请咨询专业律师
希望可以帮到你
可以的,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
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可以向劳动监察申报要求公司支付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