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易双方选择并确认支付宝交易后,在买家还未向支付宝公司付款时,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显示此时双方的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在此情形下,卖家可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变更交易价格,或者主动结束该笔交易。
首先:在买家向支付宝公司付款后,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自动即时将此付款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家,且卖家的支付宝账户管理系统内交易管理页面显示该交易的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
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
其次:在卖家发货后,卖家应主动登录支付宝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及时更改该笔交易的状态,填写正确的发货信息以确认发货。卖家在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中确认发货后,交易管理系统下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
最后:在买家收到商品后,如对所收到的商品数量和质量均无异议,则应及时履行确认收货义务,即主动登录支付宝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完成确认收货流程。买家在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中确认收货后,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将自动把相应的货款计结到卖家的支付宝账户,并计入卖家支付宝账户的余额。在此情形下,交易管理系统下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交易成功”。
自买家成功付款给支付宝公司后第25个小时起,至买家签收货物并在交易管理系统确认收货之前,买家可以在交易管理系统中向支付宝公司申请退回所汇付的款项,但支付宝公司退款的前提是:买家与卖家必须一致同意支付宝公司退款,其中,卖家应在支付宝交易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意退款的操作。如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款达成一致,则买卖双方可以要求支付宝公司协调,并同意接受支付宝公司依其判断确定款项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