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勺孕惺樾创蛴。��袷叫胗胪�局械姆侗鞠嗤��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依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等相关规定。 受理内容:参保人员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办理程序:窗口收件→经办申请→审核申请→向对方社保机构寄出转移联系函并短信通知申请人→接收对方社保机构的转移信息表→经办转入→审核转入→划拨转入基金到申请人个人账户并短信通知 承诺时限: 1、窗口收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机构寄出转移联系函; 2、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寄来符合规定的转移信息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