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2025-04-08 2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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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充侦查,顾名思义,公安机关之前收集的证据及掌握的事实,没有达到检察院起诉的标准,或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二者皆有问题。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有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如两次还不能达到检察院的标准,就只能放人或改变强制措施了。

回答2:

对审查起诉内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回答3: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基本任务有三点:一是审查侦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侦查活动中的偏差和遗漏问题予以补救;二
  是通过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合理斟酌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种因素,作出正确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三是掌握案件的全面情况,为支持公诉做好准 备。

回答4:

原因是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回答5: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