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2025-04-09 06: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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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税发[2006]156号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已明确,但对普通发票的相关处理,目前尚未有相关规定。由于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

如果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入帐或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不利于税收管理,发生的经济业务真实性会受到质疑,也不符合税前扣除“真实性”原则。通常情况下对用复印件、证明资料入帐的,未经过税务机关同意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

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

“一机多票”系统的税务端软件在北京市西城区完成了实地测试后,在江苏省进行试运行工作,2005年8月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税务端系统的升级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回答2:

开好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遗失了。可以把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给购货方入账,购货方还要准备好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等证明,如果有税务查账也可证明该业务是真实合法的。

回答3:

空白的登报挂失,己开的用复印件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