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应该是构成职务侵占罪。
提问者使用了“我自己的公司”这个词,估计意思是,提问者是公司的股东。提问者其实问的是,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用这家公司的钱给自己买房子,是否涉嫌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前者达到一定数额构成挪用公款罪,后者达到一定数额构成挪用资金罪。
而用公司资金给自己买房子,等于公司的财产被花掉了,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实属于将公司资金占位己有,购买房产属于大额支出,肯定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如果公司被提问者控制,可以采取借款的方式,然后在会计上做一个技术处理,就不构成犯罪,即便有责任也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