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转入办理程序:
一、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二、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户口迁移证明和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5、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三、转出和转入: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户口迁移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3、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暂住的还应交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4)递交由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袋封的资料;
(5)交回驾驶证;
(6)接受身体检查;
(7)送交本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证转户包括转入和转出两个环节。第一步,从原发证机关办理转出,要提供转入地暂住证(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驾驶证等手续,还必须在驾照有效期内办理;第二步,转出地车管所同意转出,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驾照登记资料(密封),一同由申请人转交给转入地车管所;第三步,在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一年以上)、转出地车管所提供的资料(密封)、相片等资料。申请转入要在转出后一个月内办理。驾照吊扣等几种特殊情况下,转户不予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3)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居住,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原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转入本市的
(4)机动车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二、办理地点及受理时间
(1)办理地点:
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请补证的不需提交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
四、办理流程
Step 1:窗口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
Step 2:接受审验
五、办理时间及办理费用
(1)办理时限:
三天
(2)办理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六、温馨提示
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检查资质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以上资料来源于
上海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平台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上海居住、暂住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