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物品向供货商要发票但供货商提供的是不相关联的第三方票据,有法律依据和效益吗?

2025-04-09 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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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销费者如何能有法律效应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我与甲方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一是他们给你的非本单位发票;二是官方网站上订购截图(这个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还需要其他证据相印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加上收到货物的快递邮单或销售方的小票。

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开与之相关,有效的票据?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多条法律,打到哪里你也能赢。

如果他们置之不理,有两个途径:1)到税务举报,现在国家有规定,举报必查、查必反馈(向举报人);2)诉之法律(到法院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