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必签协议,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在此期间开发商再卖善意第三人也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率的!《房屋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房屋管理办法》
第六十九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仅供参考)
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你合法拥有该住房产权,你们不能办理买卖手续,公证处也不受理此房产买卖公证,你们就此房产产权买卖的协议无任何法律保障和法律效力。
只有办理下来你姓名房产证,还清贷款,你和买家一起去房管办理过户手续,才是正解!
现在没有房产证,像买卖,你们可以私自写一份协议,买家支付一定数额定金,注明买下该住房,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之后,付清房款。注意写明双方权利义务,在双方签名按手印,这对买家来说,能起到保障首付定金安全作用,。
1、对于买房者这种房子建议最好不要买。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购买者一点主动权都没有。等他有房产证再购买,这样才有保障。如果急着要购买,应在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协议,使这房子的产权归自己所有,并且以后卖方不得干涉有关这房子的任何事情。
2、对于卖方来说怎样都可以。
最好不要买。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购买者一点主动权都没有的,因为这样的房子是不好出售给其它人的,必须房产证办理出来后才可以正常的办理正常交易过户手续。如果现在有人买此房风险很大的,如果甲方房产证办理出来后甲方因有其它原因不卖给乙方了有得打官司了,如果乙方购买了此房会一直到房产证出来一直是被动的,没有一点主动权。如果懂这行的人都不会买这样的房子,除非两人是很好的亲切关系,这样乙方风险还要少承担一点。如果就是房子上面的关系那么乙方最好不要买此房,国家法律规定房产没有房产证的或者房产证在办理当中的甲方不好随便出售此房。购买者不好购买此房,这样的房子是不好公证的。没有房产证。如果有人购买了此房双方只有私下签署私下协议,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