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做三件事:根据该路段的行车速度在安全距离设置警告标志警示标志和路锥、夜间要设置发光警示标志,如路锥灯等,同时将受伤人员移到路外、对车内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远离事故现场 再对现场进行勘验,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都会加重事故后果甚至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对处理事故的警员造成伤害,目前浙江润鑫有最新型的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备,能对现场处理的人员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目前已经在交警和公路养护部门广范围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