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建国之初的美国,虽然摆脱了英国的殖民枷锁,但百废待兴.此时,他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经济困难;政局不稳;松散的邦联体制。
并且“邦联”体制使新生的美国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与政治危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宪法来加强中央集权。为达到通过法律或政权把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巩固下来的目的,他们制定了1781年宪法.
制定宪法的背景:
美国宪法的诞生绝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法律渊源
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之前,北美、大陆采纳的是英国的普通法(习惯法),且各殖民地都有立法含义.早在1606年弗吉民亚宪章颁布时起,殖民地居民就得到保证,将享有与宗主国居民一样的权利和自由,即自由权、公民权和豁免权等.这也成为北美人民后来汲取革命力量,从事独立斗争的有力武器.《独立宣言》就强调:“各殖民地居民享有英国普通法规定的权利.”并大声呼吁:“普通法规定的权利是我们固有的权利,是我们继承的遗产.”独立后,英国普通法不言而喻地成为名州法律制度的源泉,如有的州宪法就声明以英国普通法为州的普通法.由此可见,美国宪法制定之初,得益于对英国普通法制性的继承和发展,换言之,美国宪法的基石是英国的宪政传统.
2、社会根源
美国宪法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促成1787年联邦宪法制定的首要动因是各州在解除外来殖民压力之后,彼此之间的商业竞争愈演愈烈,高筑关税壁垒,报复与反报复导致经济发展无序趋势加剧,同时,英国等外国商品乘虚而入,货币、公债、制造商和进出口贸易四大集团利益遭遇重创.这一结都缘于美国的建国史是先有独立的邦(州),后有统一的国(联邦),各州独立个其是各有宪法.美利坚合应国严格地说,只是一个主权国家联盟,而不是主权国家.邦联国会缺少管理商业权和征税权,于是有关阶级渴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保障其经济利益.(以前《邦联条例》规定中央机关只有由各州代表组成的“诸州委员会”和一院制国会,而没有全国性的独立行使权力的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