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具体条件: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需要的证件官网都给查到,这里不重点说。就广州而言,申领失业救济一般都在社保局办理的,但有的区个别的月份会下放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办理是重点。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你有居住证,不管你单位注册地址在哪个区,你想去哪个区的社保局办理都可以;第二,如果你没有居住证,你只能去你单位注册地办理,先是办 失业登记 才会给办《就业创业证》。单位注册地址看 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的单位地址 居住证必须有效,若过期不是很久可去所住街道办事处办理,短时间内办理好,若过期太久得重新办理要两个月 申请失业救济时间期限为解除劳动合同起两个月之内
你说的“办理”是指申领失业保险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