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是需要赔偿人伤方交通费的。另外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该部分属于财产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一款第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