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单位考核连续三年以上有晋升一级工资的事,但是根据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因此,三年考核优秀的不再加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