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十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上诉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剩剥夺。关于二审审限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还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还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正常情况下,二审时间比一审时间要短一些,下面是最新刑诉法的规定
一、一审期限:
第202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99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正常2个月,延迟的3个月,死刑或复杂疑难的,6个月;如果时间不够用,与检察院协商,退回补充侦查,时间1个月,再起诉时,时间重新计算,又可以6个月,最长可以13个月)
二、二审期限:
第232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一审判决后,最长15天的上诉期,检察院阅卷1个月,正常判要2个月,死刑或复杂疑难的,可以4个月,总计5个半月也就到期了)
三、以上是正常情况,不过法律还有其他规定
第200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请注意:上述(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这个理由是兜底的,什么叫不能抗拒?法院说了算。另外如果要重新鉴定等,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这个时间就不好说了。
四、刑法第156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五、你反映的情况,时间确实隔得有些长了,建议去中院查询窗口,查询案件的承办法官,然后再与其联系咨询。
刑事案件,二审拖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上有歧义吧,不过其他如重新鉴定或重新补证也是有可能的。具体情况你咨询一下承办法官吧
一审跟二审一样的,一审是法院第一次判,二审是被判者不满意,可以提起二判。只要你证据充足能证明自己,才提起上诉二判
二审时间长。
二审时间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