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是律师给高法交材料还是本人去交

申请再审是律师给高法交材料还是本人去交
2025-04-12 14:00: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在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可以由律师、也可以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即申请人)本人到高院递交材料。

向高院申请再审属于正常的一种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具体的民事诉讼行为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代理律师行使。

不过,如果当事人已经委托代理律师的,正常情况下应该由代理律师来负责向高院递交申请再审材料,如果在递交材料中出现什么问题的,代理律师也会比当事人能更好地、更及时地加以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回答2:

只是提交材料,本人或者律师都可以,需要给律师受权委托。

回答3:

都是可以的!!但是律师应该要有本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