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影响

2025-04-07 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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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根据建标办[2016]4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1%为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原文件无,此为笔者所加,此项必不可少)。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即全部以“裸价”计算,如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是含税价格,那么,还得剥离其中的税额。

  • 根据营改增对比模型分析和测算,营改增增加造价。如人工费含税价格为1万元,那么造价中人工费价格是多少?如果是按一般纳税人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11%)=9009元;如果是按简易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3%)=9708.74元。

  • 如钢筋含税价格为1万,那么造价中钢筋价格是多少?如果是按一般纳税人计税造价中钢筋价格=10000÷(1+17%)=8547元;如果是按简易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3%)=9708.74元。

  • 在计算所有费用时都要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变得异常复杂。计价时都先了解供应商的纳税类型,都要对销售价格进行价税分离和销售不含税价格与销售含税价格进行换算。

回答2:

取费基数变化 但是总体的 取费程序还是一样的 税金改为1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