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文学家应邵在他所著的《风俗通义》中说,筝是“五弦筑身”的,但关于筝形制中的“筑身”,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后来,人们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先秦古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它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被涂上一层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的。这具古筑是实心的,并不能作为乐器使用,因为它不利于产生共鸣,若是用来演奏的话,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了。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先秦古筑是件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5个,这就与《风俗通义》的记载相符,但其若是作为乐器的话,显然是不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