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车祸,肇事者支付了前期全部医疗费,我还买有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被告知肇事方支付了费用就拒绝理赔

2025-04-03 11:48:5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保险原则是补偿原则。

此案医疗费用的30%由你承担,这30%的医药费应该由你自己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来赔偿。当然,前提是你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了医疗保险。同时,如果对方已经全额赔偿了你的医疗费用,你当然不能再从意外伤害保险重复获得赔偿。

保险公司要求你提供经济赔偿凭证也是为了确认到底对方赔偿给你多少,如果对方仅赔偿了70%的部分,那你的30%是由意外伤害来承担的。

保险公司肯定是严格合同按照条款来做事的,你可以自己仔细看一下你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要看你的意外伤害合同是如何确定的,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约定。如果对方有交强险,那在他的交强险限额内,应该全部赔偿给你,比如医疗费10000,死亡伤残110000,超过以上部分,你和他按责任比例分摊。其中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是计算在死亡伤残赔偿内的。

回答2:

保险公司应赔付你30%医疗费,除交强险限额以外的,保险是补偿原则,看这一起事故你实际损失多少来赔付,不可能让你获利,你说的情况你承担了30%医疗费,保险公司负责,其他的不会赔付

回答3: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