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办理操作流程:
一、
因病办理休学手续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学生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开具
的《疾病证明书》
,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填写《休学申请表》加
盖学校公章,学校以《休学申请表》
、
《疾病证明书》原件及治疗凭据等报主管教
育行政部门审核,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
《休学申请表》
上签章并全部
返回学校,学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休学申请表》上传到“系统”中为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并保存学生休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二、
因事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
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经学校同意并填写《休学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以《休学申请表》及相关
证明材料原件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
《休
学申请表》
上签章并全部返回学校,
学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
《休学申请
表》上传到“系统”中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并保存学生休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或复印件。
三、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复学的,
应
当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
“继续休学”
,
“继续休学”
按休学流
程办理。
四、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
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同意,
即可复学。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
可按原年级或随班复学,
接续学业原则
安排就读和完成“系统”中的复学操作。
五、
学生休学期满,
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
及时督促学生复学,督促无效的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处理;高中阶段按旷
课处理,后果学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