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市办护照需几天,可以让人代领吗?

江苏高邮市办护照需几天,可以让人代领吗?
2025-04-05 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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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江苏高邮市出入境关于办理护照其中有提到办理时限,并未提到可代领,但可以选择邮政速递。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公民成功递交普通护照申请后,可通过2种方式取证:一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政速递直接将出入境证件递送到您所指定的地点;二是可以直接到递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窗口领取。

回答2:

一、护照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需调查核实的延长至30日内。
二、可代领
领取护照:
1、本人领取。申请人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大厅领取护照。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领取护照;
2、委托亲友代领证件。如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领取护照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凭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领取护照。
3、办理邮政速递领取证件。申请护照时办理邮政速递委托,邮政人员送证上门。
三、办理护照基本要求:
1、凡常住户口在扬州市区的居民,由本人向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领护照。户口在江都、仪征、高邮、宝应、邗江县(市)、区的,由本人向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2、出国申请均须由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四、办理护照须提交的申请手续:
l、填写《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2、近期免冠标准照片两张(照片标准见 第四项 );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户口簿)、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负责人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5、现役军人申请护照,应到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须提交前款1、2项规定材料,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出具同意出境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手续。
参考资料:高邮政府网站关于申领因私护照须知:
http://gaoyou.gov.cn/gaoyou/wycg/201404/b21033d112d64dadaf0945d03cf349b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