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上班7天以后又复发休假期间还能算工伤吗?

工伤后上班7天以后又复发休假期间还能算工伤吗?
2025-04-08 05: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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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后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了工伤待遇,那么以后工伤复发是不可以再找原来的企业的。
  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伤残等级和要求单位赔偿,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