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租房纠纷可以法院上诉吗?

2025-04-06 06:13: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退还租金。家具如有损害,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回答2:

按合同和双方约定办,没有约定按合同办。

回答3:

可以啊,搜集其他证据,比如说聊天记录,交租款项明细。

回答4:

原来的合同,转账单据等都是证据,可以固定好证据起诉

回答5:

依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据此,承租有,只要依据原租赁合同的规定金额,向出租人交纳承租费即可。退租时,出租方不退押金是违法的。
承租人使用出租方家中的家具,合同中有规定的依合同规定为准。没有规定的,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双方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司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