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发现缴税错误,能退税吗?

2025-04-08 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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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这个条文包含两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情况,税务局就应当退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该规定强调的是“应当”退还,并不以当事人是否申请作为前置条件。无论纳税人是否申请退税,无论纳税人申请的时间是否超过三年,税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多缴纳税款并经过核实确认后,依法应当将多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这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时限超过3年,则不能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