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与学校需要根据各自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尽量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方向法院起诉。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由于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个补充责任,因此您必须在向侵权人求偿不能的前提下才能向学校主张赔偿;对方未赔偿前,您无法向学校主张赔偿;2、您不能做鉴定的,可以尝试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比如其他学生的证言,学校内的监控等,如果您缺乏相关证据的,也无法向对方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