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当地有异地补办点,可以在当地补办,如果没有异地补办点,就只能到户籍所在地补办。
原因:
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目前有部分省市开始实施,自今年2月10日起,湖南湖北两省互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居住在对方省内的群众,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到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天津、河南两地居民从今年2015年6月1日开始,可互相在对方公安机关申办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目前,部分省市和地区的公安部门采取了“异地照相,集中检测、委托办证”的方案,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市民如果在异地丢了身份证,不用本人回去可以委托家中亲友办理,短则1个月就可领到证件。其他没有开通异地办证的地方,仍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二代身份证。
具体流程:
1. 打电话询问户籍地公安局是否开通二代证相片异地传输
2. 提请申请,照片就传至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的内网
3. 再按网页上提示打印委托书
4. 寄回家让家人去派出所办理
部分地区现在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具体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开通。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http://www.mps.gov.cn/n16/n1252/n4386914/4913479.html
http://tieba.baidu.com/p/422169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