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明代小说《古今小说》第二十八卷“李秀卿义结黄贞女”里引了一段俗语:“天下只有三般口嘴,极是利害:秀才口,骂遍四方;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
2、秀才都是读书人,应该是斯文的“知识分子”,怎么会有骂大街的名声?中国古代是个身份社会,和其他文明古国不同的是,中国古代社会里每个人的身份是允许转换的,人们可以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流动。最经常的向上流动途径就是科举考试。明清时期,每年由当地县官主持考一次本地读书人的“俊秀”,如被录取,就是“童生”,站到了特权阶级的门槛前,但还不是特权阶级。还要进一步通过由省的“学政”主持的“院试”,才能进入官学,成为“秀才”。要通过这种考试极其困难,一般的州县在每三年两次的院试中,每次能够考取的生员名额只有十几名(按照《学政全书》统计,清嘉庆末年二百一十五个州,平均每州十五名,一千二百八十一个县,平均每县不足十四名),而每县参加考试的童生却往往要多达几百人。
3、一旦考上了秀才,马上就可以享受种种特权:除了自己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徭役”(每年定期为政府无偿劳动一段时间,到了明清时往往都是改换为出某笔代役钱);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必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叩头喊青天大老爷——当大家都跪着而你能站着,那就是莫大的特权了;可以穿盘领长衫,头戴“方巾”(秀才所戴的一种脑后有两翅的帽子),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不得穿着的打扮;有了纠纷不必到衙门起诉、应诉,可以派家人代理出庭;即使被控有罪,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尤其是不能动用刑讯,必须要报省的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所谓“例难的决”,只要拿钱赎罪就行;平时可以求见长官,递两指宽的“治生”帖子进去,即使见不到长官,至少也和长官有个联系通道。
4、骂大街也是秀才们的一项实际拥有的特权。因为按照明清时期的法律,凡是骂人的,要打十下屁股,回骂的同样是十下。秀才骂人,不能被判决打屁股,即便改换为赎刑,数量也是少得可怜,不过是七厘五毫银子。官府一般根本不会受理秀才骂人的案件。秀才可以依仗他们的这个特权公开骂自己看不惯的事情,所以得到这个“骂遍四方”的名声。
1、领很少量的俸禄。
2、免除个人的农业赋税和徭役。
3、堂上见县级官吏不跪。
4、可以当私塾先生。
5、同时可以参与乡、县的地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