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是原房东,我的租客做了二房东,我有权收回房子吗?当时

2025-04-06 04: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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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2:

当然有权利,你的房子,租客再次出租,那是侵犯你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