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是投毒,如果没有竖立明显的警告标识(一般小区杀虫都会提前出通知,竖立警示标志),如某人因小区的植物采摘食用导致中毒的,按现有的法律规定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已立了警告标识,将由采摘食用导致中毒的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非小区管理者的行为,而是某个人针对性对开放性的植物(可采摘食用)的,那是投毒行为。可以对此类进行举报或报警。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看见这种情况应该报警,这和谋杀没什么两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报警吧!这样的人危害社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