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必须满足的功能要求:(1)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且在偶发事件中,仍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即建筑结构需具有的安全性;(2)在正常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即建筑结构需具有的适用性;(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建筑时应满足基本要求:1、完成合同内容;2、完成设计图纸内容;3、完成竣工图和施工过程资料;4、有相关数据证实,质量和功能自检合格。5、满足备案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