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书记职位是公务员吗

2025-03-26 17:50: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社区居委会是通过居民选举产生的主任和副主任,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间组织。社区居委会作为民间组织,不属于事业单位、也不属于企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来自于居民推选,是居民的代表,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更不属于事业编制。详情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07-12
08:15一般工作人员都不属于公务员,上级下派到居委会任职和锻炼的的除外,应该叫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法律明确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这说明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区各项事务的组织,是人民群众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社区居民委员会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基层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独立存在于城市的最基层组织.它介于基层=及其派出机关与城市居民、社区单位之间,是基层=联系广大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因此,=通过社区居委会把=的政策文件及指示精神及时传达给社区成员;社区居委会直接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反映给=部门.2、服务性.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性组织,主要任务是实现社区的有序管理,为社区成员服务.这种服务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服务,也包括文化、教育方面的服务.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体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全面地为社区成员的生活和生产服务.3、自治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正是通过社区居委会这一组织形式,实现了对社区事务和与自身利益相关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保证居民群众切实能够行使=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健全=制度,丰富=形式,扩大居民政治参与的重要体现.社区=自治必须在中国=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所以工作人员性质不会是公务员。

回答2:

不是。属于在城市或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中建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负责人。由于社区本身不是国家机关,社区党组织—支部书记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社区支部书记一般为聘用人员,有一定的工作津贴。

回答3:

社区是我国最小一级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的党支部是该政府部门的党务领导机构,社区党支部书记是该政府部门的党务工作者。因此社区党支部书记应该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