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首先,生育津贴是与公司进行结算的,这个钱是用于公司给该员工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用的,不足的由公司补,多余的由公司得。
其次,员工个人的生育一次性定额补贴是由公司给员工申报,员工得到的也就是这个补贴,这是生育女职工除了按月领取工资外的补贴了。
再次,如果你们公司吧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那么公司就不用再给该员工支付工资了。
这里有一点你说的我不是很清楚,员工本人是把生育一次性定额补贴领了,还是把一次性定额补贴和生育津贴一起领了。这两个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情况下,社保局是直接与单位核算,是一起支付的。
领了生育津贴就不发工资,但是如果津贴比工资低,公司按规定应补差。生育津贴就是补的产假期工资啊
发放了剩余津贴以后不再发放工资了 津贴已经包含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