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收回开荒地,有权将其发包给其他村民,但也需要给开荒村民相应的补贴!
土地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也包括未利用地,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由此可以看出,村民所开垦的土地经营、管理权属于村委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进行。
如果你未和村里签订合同,村里有权收回,但应补偿你因开荒所支出的费用。
如果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村委会就有权收回,但是必须进行赔偿,这些赔偿包括开垦费用,附着物,还有禾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