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2025-04-17 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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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