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被判缓刑可以保留公职吗?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吗?

2025-04-19 04: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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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缓刑是缓期执行刑罚,也属于刑罚的一种。
辞退与开除是两回事,辞退是辞去公务员职务,开除是解除公务员身份,被辞退的人仍可能保留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得被辞退。
你所说的应该是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犯罪获刑的情况,这种情况之下犯罪的人必须被开除,开除之后丧失公务员身份,自然也主不可能还有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法的这两条规定是乎有些矛盾,可能有人会问,都不能被辞去职务,怎么能被处以更严重的处罚开除呢?可能但其实并不然,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有说明,但其是有前提的,即因公致残的公务员必须是合格的公务员,如果连公务员资格都没有的话就不可能涉及到辞退的问题了。

回答2:

这个要从两个方面看,1因公负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如果不够退休年龄可享受吃劳保的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判刑是国家的法律,只有触犯了国家法律才能判刑。根据1983年原劳动人事部工资局保险福利局给青海省劳动局的复函中指出,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其情况有所不同,应该计算工龄,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继续享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

回答3: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