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留学贷款对象及条件:受教育人本人、受教育人直系亲属或受教育人法定监护人。如受教育人未满18周岁,应由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且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用途为支付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的个人留学贷款,受教育人应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含综合性大学、高等专业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语言学校等)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证明材料,对于已经在读的受教育人,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有效留学签证等)。
贷款用途为留学保证金的个人留学贷款,受教育人就读学校可以是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中学以及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
2、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等)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借款人为受教育人本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应由其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提供与受教育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5、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如有)及保证人(如有)信用状况良好,在中行及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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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的留学贷款并不是给你留学的时候用的,这个贷款和其他的贷款的性质不同。这种贷款是拿不到现金的,是给你出过的时候开立存款证明用的,用你的入学通知书和一切相关费用的通知书到银行贷款,贷的钱还给你存起来,不给现金你,给你开存款证明用的,就这项业务目前也不是所有的中行都办理的。
1.需要出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校开具的学费和学杂费的证明。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学杂费和生活费的80%,上限原则上4万美元(根据房产评估和还款人的能力而定)。贷款期限最长6年,最短6个月。半年到一年是6%,一年到三年是6.15%。一年内本息一次性清还。
2.房产抵押贷款。留学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具有本地户口直系亲属的完全房产权,即已完成按揭的房产作为抵押,或同等存款的质押。一年以上月均等额还款。
3.质押贷款。质押贷款的质押物包括: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外汇等。贷款金额最高为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或理财产品面值的95%,外币折成人民币的90%。
4.有资质的第三方保证人。保证人偿还能力,比如公司。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