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

离婚后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
2025-04-06 07:12: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回答2:

回答3: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配合迁移户口,这是对方的义务。

回答4:

带上判决书直接到派出所户口登记处

回答5:

找当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