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消毒产品广告审查》
审批条件:
1、产品相关证件齐全、产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广告内容符合卫生要求。
3、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企业。
应交材料:
1、消毒产品广告申请表;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有效期内检验报告及企业标准;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未启封的完整包装样品一个;
6、广告宣传内容4份(影视广告还需提供光盘或录像带);
7、如由非产品责任单位办理广告,应提交产品责任单位的委托代理广告业务的委托书;
8、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流程:
1.受理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由窗口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通知书》。
窗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批
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批准条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3.制证发证
申请不予批准的,载明不予批准结果的《办结通知书》代替《不予批准决定书》。予以批准的,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在作出批准决定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广告证明》,并送达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八)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