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肇事逃逸新交通法的结实是有主观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16年5月24日我母亲被机动车撞上,当事人没有跑,车也在现场,但是肇事者将车移动到便道后又移动到广场上,且在录取口供时声称没有撞到我母亲只是当时学雷锋,并且至今(7月26日)认定结果出来了以后都不曾联系我们给我们医药费,律师说此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因此她有主观不承认事实的行为,并且不承担她造成的后果。肇事逃逸还分行政和刑事两种,行政和刑事的区别是有没有造成被害者重伤或死亡,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形,给你作为参考。
算,车能救人,能自己保护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