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一般只需要到新的医疗机构提供小孩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本由医院相关负责人员在系统申请把资料转移到现医疗机构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到原医疗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
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
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预防接种证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一般只需要到新的医疗机构提供小孩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本由医院相关负责人员在系统申请把资料转移到现医疗机构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到原医疗机构办理。
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办法:
如果从未接受过预防接种(即打预防针),应到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补证、补种。
如果巳有打过预防针,但《儿童预防接种证》遗失了,应及时到原接种点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
如果原来在外地打过预防针,又无法从原接种点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家长应出具该儿童最后一次接种疫苗的名称、时间和在集美本临时居住地的连续时间,由父、母签名确认的文字凭据,以便接种人员根据不同疫苗的间隔要求酌情补种并补证。
主动给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是家长的义务,建立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法律赋予卫生和教育部门的职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您的孩子、祖国的未来铺设健康的基础。
预防接种证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一般只需要到新的医疗机构提供小孩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本由医院相关负责人员在系统申请把资料转移到现医疗机构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到原医疗机构办理。
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办理遵循“就近办证、就近接种、方便群众”的原则,不论户口在哪都有可以到居住地防疫部门办理预防接种证,
到距家最近的接种门诊打防疫针,详情请咨询当地预防接种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