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下半身瘫痪该怎样赔偿,赔偿包括哪些?

2025-04-04 0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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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下半身瘫痪,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可能评定三级以上伤残等级。主要的补偿是: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23——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回答2:

具体的细节可以去咨询律师,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问题,一般律师都会很清楚,但是普通人有些可能不太准确,因为涉及到的问题多。最重要的就是没有律师,有些单位可能会忽悠你签下一些对你不利的协议

回答3:

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打这场官司。这么大的事情只有律师才能认真帮你维权。

回答4:

工伤赔偿包括,个人生活费,看病费,护理费,家庭子女上学及生活费。和父母养老费

回答5:

因工伤导致下半身瘫痪,应当到人社局认定工伤,到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劳动能力鉴定。下半身瘫痪的工伤等级是很高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计算工伤待遇。涉及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等等多个项目,要根据你的工伤等级确定。建议自己读读《工伤保险条例》,网络上随手就可以搜到。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