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的割地、关税、开放口岸各是什么? 知道的帮个忙,谢谢啦

2025-04-09 18: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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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没有割地,口岸的事,只是赔款用关税做担保

回答2: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
条约内容:
第一款,中国派醇亲王载沣赴德国向德皇就德国大使被杀一事道歉。德国大使遇害处建碑纪念。(这是八国联军入侵的直接原因。)
第二款,鼓励义和团的大臣遭受惩罚(如两位亲王原判斩,后改为流放新疆、其他许多大臣被革职);反战大臣、反对利用义和团的大臣加以复职或受嘉奖。
第三款,中国派大臣赴日本就日本使馆官员被杀事道歉。
第四款,在动乱时期被损坏或污渎的外国坟墓由各国使馆重新恢复,中国为北京附近的每处坟墓付款一万两银,为外省的每处付五千两银。
第五款,中国禁止进口军火两年。
第六款,中国共付各国战争赔偿四亿五千万两银,分三十九年付清,每年利息为四厘,由中国的关税和盐税来偿付。
第七款,北京的大使馆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以派兵保护。
第八款,大沽炮台以及北京到天津之间的炮台一律拆毁。
第九款,外国可以在北京至山海关之间驻扎军队。
第十款,中国对将来一切抗外行为予以惩罚。
第十一款,中国改善水道,以改善对外贸易。
第十二款,中国设立外务部作为对外的政府部门。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著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军火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是庚子年。

回答3:

.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没有割地,口岸的事,只是赔款用关税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