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号“÷”是17世纪瑞士数学家雷恩首先使用的。他用一道横线把两个圆点分开,表示分解的意思。后来菜布尼兹主张用“:”做除号,与当时流行的比号一致。现在有些国家的除号和比号都用“:”表示。
除号“÷”是瑞士数学家雷恩首先使用的。雷恩他在1659年表示,使用“:”表示相除有点奇怪,并且难以眼见出其含义。因此,他提出了用“—”表示除法,即“÷”。瑞士数学家拉恩也认同雷恩的观点,于是“÷”在17世纪被正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