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对方骑摩托车受伤骨折,我这边当时去医院垫付了医药费,还有几天责任认定书才能出来?

2025-04-12 01: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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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回答2:

这个时候如果说保险公司让你垫付的话,首先第一你垫付的钱那些单子你要收好
责任书话应该是在一个星期之内他的这个责任就可以出来了,到时候到保险公司的时候,把那些付款的证据拿出来,就理赔了

回答3:

生命至上救人第一,伤者治愈后,交警才会处理,分清主次责任。如果不垫付的超过你应承担的责任,伤者应当退还你多多付部分,如果对方不予退还,你可向法院起诉追讨。